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的原则,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强化自律,自立,自强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参照教育部41号令和洛职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食品与药品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德育素质测评办法
一、测评内容
1.政治思想: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立场和思想表现,考核学生在政治活动,学习、班会、团会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的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主要是考核学生遵守校园文明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关心公众利益,尊重师长,尊重他人,关爱同学,助人为乐,勤俭节约,爱护公物以及男女生交往举止等情况
3.遵纪守法:主要考核学生法治观念,遵守校规校纪等情况
4.学习态度: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目的,学生泰斗以及学习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
5.集体观念:主要考核学生的集体观念,团队精神和承担学校以及班级等社会工作情况。
二、测评原则
测评应坚持公开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和科学全面的原则。
三、测评办法
(一)月考和实行定量考核
学生月测评成绩按测评标准,每月测评一次,月底前完成,当月公布成绩。
(二)学期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学生学期测评成绩为月量化测评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的总和,其中月量化成绩占80%,综合测评成绩占20%(个人测评占5%,学生测评占5%,测评组占5%,辅导员,班主任测评占5%)。
(三)各项测评内容由班内主管干部负责,记录当月25日前报班长计算汇总,由辅导员审核无误后,公布成绩,接受监督。
(四)测评最后结果上报系审核备案,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月测评细则
采用“基础分加减法”,即,德育素质分=基础分+附加分-倒扣分。学生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按要求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可得基本分80分。
(一)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和学习,全勤者当月加2分。
2.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者加2分,获得优秀学员者加5分。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者,义务劳动者,每次加2分,受表扬者加3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代表班级参加学校活动者加3分,获得名次者另加2分,代表学校参加市省比赛者加5分,获得市名次者加10分,获得剩名次者加20分。
5.关心集体维护荣誉,乐于担任社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完成好小组长,宿舍长加2分、班团干部加3分、学生会团委干部加5分,乐队成员按照考核情况加1-3分。
6.积极撰写反映班级学校新人新事的稿件,每月投一篇者加1分,投两篇以上者加3分,积极参加黑板报工作,参加1次加1分。
7.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者视其行为和影响大小加10-20分。
8.为人正直,敢于检举揭发坏人坏事者,士气影响每人每次加5到10分。
9.为班级和学校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加3到5分。
10.获得文明宿舍,宿舍成员每人加3分。
11.在单项工作中,获得全校前五名者,相应负责人或当事人加5分。
(二)扣分标准
1.政治学习,学生集会,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五分,早退者扣三分,扰乱会场秩序或坐于会议无关的事者,每次扣五分。
2.在大型活动中,不听从指挥者扣五分,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十分。
3.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效果不好或受到批评者,组长,宿舍长扣三分,干部扣五分,重大问题或已知隐患,未能及时上报者扣十分。
4.宿舍无故不打扫卫生,每次扣值日生五分,整理不合要求扣三分,教室宿舍不按时落锁,不关门,窗.水电每次扣五分。
5.在墙壁上,黑板上乱涂乱画者扣五分,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乱泼水,乱到剩饭菜者,每次扣五分。
6.损坏公物者每次扣三分,受到赔偿处理者每次扣5到10分,故意破坏公物者,每次扣,10到20分。
7.上课不认真听讲,看与学习无关的书,说话,睡觉,吃东西,传纸条,来回走动等违反纪律者,扣五分,在教室打牌,每次扣十分。
8.旷课每节,旷操每次扣五分,事假每节扣一分,迟到早退,每次扣两分,节假日不按时返校,按旷课加倍扣分。
9.在公众场所吵闹起哄,吹口哨等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者每次扣五分。
10.在学校吸烟喝酒者,每次扣五分,酗酒闹事者每次扣十分。
11.翻越围墙,大门,栏杆者擅自外出者,每次扣十分。
12.出现吵架,骂架,打架,考试作弊,赌博,偷盗等严重违纪行为者,根据情节扣10到50分。
13.受学校点名批评者扣五分。
14.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十分。
15.受学校警告批评者扣20分。
16.受学校严重警告者扣25分。
17.受学校记过处分者扣30分。
18.受学校留校察看者扣40分。
19.以上未举例,但情节严重,却应加分或扣分者参照有关条例执行。
奖助学金的评选
奖助学金参照学校相关评选制度
其他未涉及的管理制度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洛职院相关管理规定,视情节具体情况进行裁决。